English

沈阳师院实施学生评教制度

37名教师未达标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2001-04-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苗家生)沈阳师范学院不久前公布了2000—2001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报告,37名教师因“教学满意率”未达标,今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为促进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突出学生在学校的主人翁意识,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沈阳师范学院制定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该办法由教育管理、统计与测量等方面的专家设计,分师德、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4个大项目,下涵10个子项目,各项目有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评价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统一印制评价卡,学生涂卡,机器读卡,评价系统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自动计算出每位教师的满意率和不满意率。学院根据评价结果对于学生评价中不满意率达到25%的教师给予一次黄牌警告,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受到黄牌警告的教师予以解聘;对于学生评价不满意率达到40%或教学工作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解聘。

据了解,沈阳师范学院实施学生评教制度以来,已经有十余名教师被“黄牌警告”,一名教师因不满意率超过40%而下岗。在2000年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的“教学满意率”行使了“一票否决权”,有3名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由于教学满意率低未能晋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